华南师范大学2011年公开招聘20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公告
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 年,是一所哲学、经济学、法学、教育学、文学、历史学、理学、工学、管理学等学科齐全的省属重点大学,是广东省属高校中唯一的国家“211 工程 ”重点建设大学。根据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要求,华南师范大学拟在2011年向全社会招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20名,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
应届毕业生(含暂缓就业毕业生)或2011年在国外(境外)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。
二、招考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。
(二)遵纪守法,思想端正。涉嫌违法违纪,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,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,不接受其报名。
(三)忠诚教育事业,热爱学生工作,具有优良的学风和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,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,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。
(四)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岁,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岁,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岁。
(五)身心健康,性格开朗,具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气质和魄力。
(六)中共党员。
(七)在校期间担任过以下主要学生干部之一:
1.曾任校团委各部门副部长或院系团委部长以上职务(须由学校团委和院系出具证明);
2.曾任校学生会、研究生会副部长(含校社联正副主席、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)或院系学生会、研究生会部长以上职务(须由学校团委、学生处、研究生处和院系出具证明);
3.曾任学生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(须由校党委组织部和院系出具证明)。
(八)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。
(九)专业、学历、学位等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。
三、招聘岗位
详见《华南师范大学2011年招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计划表》。
四、报名办法
(一)报名方式、时间
2.报名时间:2011年2月24日10:00至3月1日17:00。
3.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,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考试。
4.打印准考证时间:2011年3月9日9:00至3月13日15:30可通过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。
(二)报名要求
1.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,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,不能用新、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,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。
2.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、准确,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。
五、招聘程序